由于交通事故,对方将我起诉到法院,在对方提供给法院的一份医疗证明里,我发现对方和对方所在公司提供的证明有值得怀疑的对方,我去对方所在公司核实,但对方所在公司要我提供病历证明,我就把对方提供给法院的病历给了对方所在公司,这是否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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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说的内容而言,不存在侵犯他人隐私权。
追问:法律不是有规定说:自然人的病历受到保护,其他人公开属于侵权的吗?
解答:你不是因为诉讼才去对方公司调查取证的吗?而且你说对方公司提供的证明有可疑的地方,这些情况是可以跟对方及对方公司沟通询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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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委托律师去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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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侵犯隐私的,你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的。
追问:我申请法院调查对方所在公司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可在法庭上法官说,调不调查,那是他们的事。
解答:你可以申请法院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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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了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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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