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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问问商业贿赂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我朋友有一家服份有限公司,最近因为公司货物短缺,急需从其他公司购买原材料,本来我们打算从A公司购买,但是因为B公司给了股东折扣,股东决定从B公司购买,但是购买的原材料质量不过关,所以我想问下我们这个股东是不是涉嫌商业受贿罪呢?谢谢。

其它综合
2018-05-28 12:14: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商业贿赂包括行贿和受贿,是由行贿与受贿双方相互勾结成立的犯罪,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双向行为,其犯罪主体相应的也包括行贿罪主体和受贿罪主体。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现在回复如下:立案标准为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的标准得根据案件情节来综合考虑。
  • 你好,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商业贿赂罪的立案标准是,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而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那么应予追诉;而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所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并且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具体的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要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