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厂房建了13年了,现在城管说我是违章建筑想给我拆除,给我下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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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可以补办相关的手续,应当及时进行补办;如果不能补办,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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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办理了批准手续,就是合法建筑;如果没有办理批准手续,严格说来,就是违章建筑。 《土地法》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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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已经超过了二年没有发现和处理的,行政机关即不能再按违章建筑进行处理。
如果现在要拆除,应得到一定的补偿。
法律链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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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违章建筑强拆程序的详细内容如下: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下称行政强制法)作了严格规定,即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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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抓紧时间依法维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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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