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借条向法院起诉了,人打电话接了不去法院,也不接传票,法院让撤诉,我该咋办
-
你好,可以让法院公告送达,不用撤诉。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首先,您与对方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对方应该按照借贷约定向您履行还款义务,既然您起诉到法院,法院应该审查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如果的确属实,应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其次,本案法院三年没有解决,按照法律规定,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因此,法院一直久拖不决,那么您可以办案法官进行沟通,并向检察院要求进行法律监督。再次,关于利息问题,如果你们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自从您起诉之日起,您都可以主张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也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对方一直不予履行,您可以主张支付罚息。最后,建议您跟法院沟通同时,积极也跟当事人沟通,并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例如银行账号、资产等,然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便于后续执行。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主要是:借款主要是因借款产生,欠款啧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