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今年车辆与我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和对方协商去4s店修,定损完后,她委托女儿去4s店看过,她女儿同意了维修费用,但在维修过程中,对方拒不露面也不接电话,我自行垫付维修费用,修完车后,对方耍赖也不付款,我起诉到法院要修车费用。现在对方又对维修费用不同意,要求重新鉴定,像这种情况后面会有什么结果产生,鉴定费用最终谁付,我将怎样面对片,谢谢

交通事故
2018-06-29 15:00:1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鉴定费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法院会根据比例判决双方分担。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 发生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划分之后,对方依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有车保的,可找寻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此次的赔偿责任。
  • 根据责任承担情况与对方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养人,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亲属办理后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若受害人受伤的,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养人,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辅助器材费、住宿费、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四、协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诉
  • 鉴定费由侵权一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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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