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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乙方签订了综合单价承包,乙方又分包给了施工班组,没有合同,现在乙方在合同中多项违约影响了甲方施工进度终止合同,但是施工班组是他叫来的,班组找到我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他不愿意,这笔费用到底该怎么支付?支付人是谁

合同纠纷
2018-07-11 23:14:1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可以肯定的答复您,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存在合同关系,则甲方支付对象为乙方,若存在逾期行为的因扣减逾期损失;乙方与班组之间的与甲方无关。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据此,你们进公司的时间不满6个月,用人单位应支付你们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并且应当为你们购买社会保险。
  • 协商不成 到发生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款项是要总包支付,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责任!。
  • 你好!最近刚发了相关案件的一篇文章,具体问题最好面谈。 
  • 对方违约的可以先不用结算,乙方又分包的与你方直接的法律关系,确定责任后可以在应付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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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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