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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的妻子已经协议离婚了,在离婚的时候,我的儿子说要跟他的妈妈走,我也就同意了,因为我觉得他的母亲能够带好我的儿子吧。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要给多少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现在我国有没有相应的标准呢?希望律师能够给我解答一下。

民事相关
2018-05-27 08:15: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承担子女抚养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第一种情形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谢谢!
  • 您好,我国民法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也就是说你和你的妻子离婚的话针对扶养费可以自行协商,双方都同意协商结果的就按照你们的协商结果给付。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做出判决,一般是这样计算:如果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按其你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如果没有,抚养费数额可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 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20%到30% 没给可以起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