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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局查我会怎么处罚还有就是我搬了家,没在营业执照所在地

公司企业
2018-07-01 02:49: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法律上会对你进行罚款的。
  •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以作为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场所未作变更的,经许可机关同意,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学历证明;   (六)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七)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八)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九)申请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应当提供食用农产品进货来源及产地情况的说明、如何取得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检验报告、冷鲜畜禽产品检疫证明的说明;   (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 《食品流通许可证》年审须提交以下材料:1.食品流通许可证年度审验报告书;2.食品经营者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亲笔签名);3.《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加盖印章,无印章的亲笔签名);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食品批发商还须提交库房使用证明);6.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8.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说明;9.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含平面图);10.经营环境、场所、设备、存储食品(原料)库房、运输工具等备案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的说明。(二)《食品卫生许可证》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1.自愿换证申请;2.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提交的全部资料;3.《食品卫生许可证》正、副本;上述材料应由流通环节食品者签字盖章。
  •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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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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