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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哺乳期,夫妻感情从怀孕AA制,感情不好,离婚小孩会判给谁

民事相关
2018-06-28 15:59: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要分情况的,请问您小孩现在多少岁啊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除特殊情况外男方是不准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话,不受禁止。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符合离婚的条件准予离婚,如果不符合或者调解和好,不准离婚。
  •   法律规定,女方在孕期或生育完毕子女一年内,只有女方有权利提出离婚,男方没有这个权利。除非男方有法院认可的离婚理由。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故原则上你弟只能在孩子满一岁后,再起诉离婚。 2、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故结合您的陈述,您弟媳妇构不成遗弃罪。 3、建议目前注意搜集离婚的证据,待孩子满一周岁,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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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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