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和前男友非法同居(办了酒席)2011年生下一女孩儿 孩子户口落在女方家 因感情不和在2012年底分手 (男方不接女方后不了了之)两年后女方再婚 自始至终男方从未给过一分抚养费 没看过孩子 女方婚后要求男方给孩子改名字 男方死活不同意(渣男一枚 附近村庄特别出名)现在孩子马上上小学了 我担心孩子知道自己的名字和平时喊的不一样 在学校同学排斥她(对孩子身心成长受到影响) 可是男方说 不在乎孩子受到伤害。我想问 怎样不找孩子生父的情况下该名字。孩子现在知道自己户口不是平时叫的名字 哭着说不要去上学 怕同学笑话她 我想咨询一下懂得法律知识的朋友 怎样能把名字改了(继父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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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双方同意,否则公安局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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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需要父亲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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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先争取到抚养权。
追问:现在孩子一直都是我和现在的老公带着,前夫从来没看过 孩子至今不知道她还有一个父亲。挣抚养权的时候 孩子也要去吗?
解答:父母作为孩子代理人出庭,孩子不需要出面,如果孩子10岁以上需要征得孩子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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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