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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接的加盟店的店,不过我把门头换成我的品牌,碗用的是加盟店的东西,我算侵权吗?

婚姻家庭
2018-07-09 01:23:2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具体咨询专利局。
  • 按合同约定处理。。。。
  • 一般情况下,不承担,但是成为被告是很正常的。如果连锁经营的企业,你想加盟的话最好对他的商标权利做个检索,看看是不是商标专用权人,不然无法长期的经营。目前国内对知识产权的重视越来越高,如果侵权,迟早是要出问题的。同时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没有商标权的情况下授权给你,这个授权合同本身是不成立的,可以上诉要求退还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 属于侵权行为,可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你好,属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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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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