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婚前买房一方全款写两个人名字需要公证吗?算共有财产吗?

刑事行政
2018-06-25 04:14: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没有明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登记在一人名下,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无论是婚前公正还是婚后公正,公正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完全出于自愿。
    即使上述行为均是夫妻一方的所为,只要夫妻双方愿意,同样可以将此房产公正为共同财产。因为这本是夫妻之间的约定。
    但如果按照归属划分,婚前一方的贷款买房的首付款部分,应该属于婚前首付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夫妻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本身就是双方一起贷款买房、婚后双方又一起还贷,如此,即使不公证,也同样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