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一个表姐和她的老公结婚以后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现在在上一年级了,后来他们离婚了,孩子是判给了她的老公,现在她想要进行探视,但是她的老公并不允许,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离婚后探视权要怎么行使?对方不给看孩子怎么办?谢谢

民事相关
2018-05-27 05:26: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希望可以帮到您。
  • 您好,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你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主张对孩子的探视权。
    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探视权是法律规定的夫妻离婚后,双方都有抚养义务,同时也有探视权。这是法律规定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相信法院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 可以起诉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