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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的结婚证无效的,现在想解除事实婚姻,请问我该怎么做,户口本怎么分开

婚姻家庭
2018-06-27 19:35: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来信收悉。来信反映的问题系婚姻家事类。来信中反映办的结婚证无效,不能由当事人自己说了算,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作出裁决确定是否无效。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鉴于来信中未涉及有关事实婚姻的真相,请与律师详谈,以便提供精准的法律咨询解答与帮助。
  •   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94年以后的同居),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
      如分手,双方直接分开即可。

      当然,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 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形成的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对于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配,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根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条例实施前双方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经补办登记手续的,即转化为合法婚姻,当事人可以行使离婚请求权。  1、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事实婚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才构成事实婚姻,否则只是同居关系。  2、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
  • 谁说的结婚证无效?只经过法律程序才能确定。请你联系我,面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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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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