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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4月21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无驾照,逆行,逃逸。负全责,车是借他人的,均无赔偿能力,我入的全险,我方保险公司能代位追偿吗?

交通事故
2018-06-30 01:41:0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你也是被告,负有责任。
    追问:律师您好,您的回答我基本明白了,再问您,交警在现场处理事故时,是否需随身携带检测酒精的仪器?有这方面规定或法律吗?本次事故现场正在调查肇事者时,要求到医院抽血检测,但逃跑了,我和围观者均告知交警司机跑了,没有任何人追赶,这样使我失去了是不是醉驾的有力证据,有执法记录仪为证,我应该怎么办?到法院我赢了官司得不道赔偿有什么用?真无奈啊律师。
    解答:这个对方的车辆买了保险么?如果买了的话,是可以起诉肇事者,借用的人,你现在是什么状况?交警定责了么?来电咨询详谈,不收费。
  • 你好,如果你仅是机动车受损,且自己车辆有车损险,是完全可以走自己保险公司保险理赔的。保险公司理赔后,有权向对方追偿,但我个人认为你为保险公司操心似乎缺乏必要。
  • 车损部分可以找自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然后再由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追偿
  • 你方保险公司没有代位权。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 一般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划分责任,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如果有争议,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确认。对方既然起诉,建议积极应诉。
  • 自己的车辆损失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可以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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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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