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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今年十三岁了,当时出生的时候没有出生证明,到现在一直没有户口,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8-06-21 10:07: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可以到派出所去办理,是自己的孩子应当办理。
    追问:我弟弟的孩子,他爸妈已离婚了九年了,孩子的爸爸已经好几年不在家,一直没联系上,孩子的户口现在没上户,该怎样办?
    解答:建议直接去派出所咨询如何办理,根据现在的政策不允许造成孩子黑户现象。
  • 只能按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条件申办。关于小孩没有《出生医学证明》落户的问题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望采纳
  •   核心提示:没有准生证可以给孩子上户口吗?一般来说,没有准生证是上不了户口的。但可以去街道计生办公室去交罚款,罚款单和计生部门出的东西可以拿了去上户口。费用根据各地的计生条例罚款。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孩子的,男女双方应当分别依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且不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待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城镇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农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乡(镇)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对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还应当缴纳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是:   (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四)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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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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