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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未过户,怎样撇清连带责任

交通事故
2018-05-25 23:39:2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交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我现在找不到买主了,手里也没有购买合同和车辆登记证(车大本),也没有车,我应该怎么办?车到2019年1月份报废了,如果我到法院申请锁车的话,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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