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一个初中同学,由于没有多少文化,所以他现在是一名农民工,他们的负责人经常会拖欠工资,现在居然半年了也没有发工资,他现在想要寻求法律的帮助,把工资给追讨回来,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有哪些内容?

劳动纠纷
2018-07-04 23:27:1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 农民工讨要薪水申请法律援助的话,一般是向当地的司法局进行申请,司法局是一个司法部门的行政机关,他们有义务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这种情况下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司法部门一般会提供法律援助,为他们指定律师等等,或者是减免一些诉讼费用。
  •  用人单位恶意欠薪,农民工怎样讨薪?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更多内容下面   用人单位恶意欠薪,农民工怎样讨薪?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1、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异议且工资数额明确时:   (1)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时,农民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法院判决或支付令生效后,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农民工认为拖欠工资数额明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处理。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劳动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用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亦不履行政处理决定的,劳动部门或者农民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工资及数额有异议时,由行政处理部门告知农民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处理程序终结。   2、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拖欠数额有异议时:   此时双方关系为劳动争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前置程序,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做出后,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起民事诉讼的,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如果引发诉讼,则需待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农民工该怎样讨薪   方法一,支付令:   支付令最大的特点在于便捷、快速。一般来说,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法院会在十五日内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被申请人必须在十五日内提出异议或者清偿债务。被申请人在十五日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清偿债务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方法二,撤销权: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将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   方法三,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根据该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者可以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在案件审结前,拿回工资。   方法四,财产保全:   不少单位在经营不善时,往往会采取转移资产、变卖设备、逃匿消失等种种手段来隐匿财产,以此逃避法律责任。这样一来,即使劳动者胜诉,也会因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法拿到工资。   为此,法律专门规定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拖,《民事诉讼法》第93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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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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