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公司要求我们签保密协议,不给保密费,2年不能从事本行业或近似行业,违反赔200万元,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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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应该是竞业限制协议,单位需要支付补偿,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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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指的保密费是指你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给你的经济补偿金。 2、建议你在签合同时对这个补偿金即你说的保密费做个约定。 3、保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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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是作为劳动合同的一个附加条件存在的,公司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也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且该保密协议违反了公平原则,故保密协议对你没有约束力。相反,自2008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公司自2月1日起必须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至今没有签订,公司是直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因此建议你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目前的劳动关系,确认保密协议无效,要求公司退还保密费,补交劳动保险,双倍支付自2008年2月1日起至提起劳动仲裁之日止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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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款不是保密条款,而是竞业禁止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设定竞业禁止条款,必须支付相应的补偿款,是于工资之外另外支付的,否则这一条款不起作用。如果你在合同上签了字,但单位并未实际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那么你可以不受这一条款的约束,还是可以到同行业工作的。如果单位诉到法院,也不会支持单位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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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合理。你可以要求单方支付禁业限制补偿金。
追问:那这个有法律效力吗???
解答:根据劳动法律规定,没有法律效力。
追问:好的 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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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