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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们单位工作12年半了,单位由于效益不好,要解聘我,我的劳动关系到6月到期,4月就让离职了,啥也没给发,能得多少经济补偿

合同纠纷
2018-06-21 17:35: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不同意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可以要求赔偿,工作五年赔偿十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或者低于原劳动合同条件要求签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工作五年的,应给予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对离职补偿金的发放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对离职补偿金是不同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也有多种方式,员工自行提出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金的,但是如果是员工自行提出,但是是经双方协调一致的,单位要按上年平均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员工不胜任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员工非因工负伤,经过医疗期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是支付医疗费用。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同时,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您所陈述的旷工15天,若单位在规章制度予以体现,且按法定程序制定了该规章制度,则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照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 您好:至少12个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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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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