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审判决胜诉判决书生效后,执行局在5年以后将所欠货款扣回法院,被执行人不服要求再审,中间法院中止执行,再审结果维持原判,被执行人不服上诉,上诉结果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但执行局不给恢复执行,相互推萎拖延踢球式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8-07-13 16:48: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要求执行判决,可以找执行局领导投诉。
    追问:向那里投诉?
    追问:向那里投诉?拖延设阻的就是执行局局长
    追问:向那里投诉?拖延设阻的就是执行局局长,请问我最后能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解答:哪就是院长,每个法院都有院长接待日。
    追问:向那里投诉?拖延设阻的就是执行局局长,请问我最后能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怀疑他和分管执行局院长和被执行人有粘连。不知我该找那方面投诉,请指教谢谢啦!老百姓真难啊!整整十年啦!
    解答:请求中院提级执行,建议委托律师
  •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书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判决书的义务。当事人不服二审判决,不能上诉;但当事人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附: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法院判决后,被申请执行人已经六十五岁了,无力支付执行款项,也没有除房屋外可以执行的其它财产,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等老人去世后,恢复执行老人的遗产。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