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的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外甥结婚两年多了,为了结婚借了很多钱,当时给女方10多万元人民币,结婚不久,女方就经常找男方的错,不好好过日子。由于夫妻矛盾和还债压力导致男方精神失常,经医院珍断为精神分裂症。一年后,女方提出离婚,由于男方经济条件困难,又在精神病治疗期间,男方索要结婚时给女方的彩礼钱,女方拒绝退还彩礼钱,男方不同意离婚,没有离婚。现在女方已和另外一男子同居并生子,请问律师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跪求律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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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外遇可以主张赔偿。至于彩礼钱是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有可能会酌情判令返还一部分。具体情况可以办事室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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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人同居并生子,属于过错方,你方可以诉讼追究对方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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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子属于未婚生子女,不过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男女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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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证明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可以按照重婚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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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