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97年5月3日集体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00年迁到本镇非农业户口(小城镇户口)土地没确权,房子能确权吗?

婚姻家庭
2018-06-29 08:26: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个人所有财产有合法来源应于确权。
  • 咨询一下政府机关
  • 土地使用权: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 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5)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一,有影响,土地确权必须是本村体制内的户口,当事人如果不是当地的户口,是不能进行当地村的土地确权的。  二,土地确确权:  1,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2,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  3,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