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热闹的也最受关注的是2018年宪法修改草案通过了,不管是公交车还是轻轨上,都有人聚在一起讨论2018年宪法修改草案的内容,但是我不知道它具体内容有哪些,所以也参与不了讨论,2018年宪法修改草案内容有哪些,可以重点说一下监察部门的改革吗?
-
关于监察部分宪法内容的修改体现为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
你好,自己去查询的即可的
-
这个相关的修改内容是,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