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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单方面离婚怎么离?是去法院起诉离婚吗?情况是这样的:我有一个很好的闺蜜最近婚姻出现了一些问题。她和她老公感情一直很好,但是前几天她突然发现自己的老公和一个女的去开房,我闺蜜无法忍受就提出了离婚,但她老公不同意说自己只是一时糊涂,所以想了解一下女方单方面离婚怎么离啊,是去法院起诉吗?

民事相关
2018-06-28 03:03: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您闺蜜当然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公民个人享有离婚请求权,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享有。公民个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不一定要经过协议离婚的环节。但是,闺蜜老公并不是与他人同居,不是法定离婚事由,因此,可能法官不会判离。
  • 1.没有登记结婚,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就无法离婚,结束同居关系就行。 2.在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的生意,如果没有事先或者事后约定怎么处理,就可以当做双方的按份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来分享收益,按出资比例来分担损失。就看经营的实际出资两人各占的比例是多少,这个需要证据来证明的,谁主张谁证明。 3.彩礼需要退还,但如能证明彩礼已用于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的,可以要求做相应的抵减。嫁妆相抵不是女方必须负担的法律义务。 4.具体的费用最好能协商解决,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大家好聚好散。协商不下,可以诉讼解决。 祝你好运!
  •   对于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情形,主要在《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进行了相关规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情形中与新《婚姻法》不抵触的情形。  具体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婚姻法》相抵触,故修正),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不能误认为为了惩罚过错方,对过错方提出的离婚判决不准离婚。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与新《婚姻法》相同)。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与新《婚姻法》相同,新《婚姻法》增加了吸毒)。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与新《婚姻法》相同,新《婚姻法》增加了实施家庭暴力)。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这里赋予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 婚姻非儿戏,离婚需慎重。一般来说,判断某一婚姻是否应当离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草率离婚可能最终后悔的是双方当事人;如果父亲感情确已破裂,无论是男女还是女方,均可以提出离婚,不会产生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对婚生子女抚养和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没有影响。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您好,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个人享有离婚请求权,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享有。公民个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不一定要经过协议离婚的环节。您的闺蜜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及起诉状,到夫妻双方共同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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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