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XX网上面挂了一台摄像机,价格1000,是一部二手机器,在买家买之前,跟对方说了,这是二手的,有瑕疵,但不影响使用,其他的小问题我也一并告诉他,并且声明不退不换。由于是老东西,所以没有原包装,但是在寄快递的时候已经和快递公司说了,这是摄像机,包装严实了,给寄出去了。因为像这种上千块的机器都需要当场验货,当时看到下午四点多对方显示签收,但晚上十二点才跟我反应机器有问题,对方的说法是,他要上班,让美宜佳代收,这部机器是他为公司买的,他完全可以给我公司的地址给他寄过去,也方便验货,这部机器在我寄出去的两天前,我还去拍了视频,没有问题,但是经过了快递,再到某店,然后到他手上,他跟我说是坏的,那请问,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