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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街道上,取得乡政府批准土地使用,几个人合修分得其中一套房子出售(房子修好有十多年了)。房子无房产证,已卖出一次有律师见证买卖合同。现买房方卖出房屋有律师见证买卖合同,还用不用取得或告知原修房房主?考虑不属于安置,拆迁房,以后国家允许办产权证是办在修房者,还是有买卖合同的人名下?如果产权证办在修房者名下,想不承认或反悔交易时,此律师见证合同有没有效?

征地拆迁
2018-07-26 16:15: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你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还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
  • 对此各地在实践中的做法不一致,有承认买卖合同效力的,但你之后的问题均是未知数,无法给予解答。
  •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 可以购买,但存在法律风险,如拆迁安置房一房二卖且过户到其他买方名下,则您只能向卖方追索房款和损失。如果确定要买,建议在卖方拿到拆迁安置房后直接入住,可降低二次销售的可能性。 虽然存在上述交易风险,但您与卖方签订的合同有效,关于房款约定不因市场价的变更而任意变更,在您作为买方不同意加价的情况下,即使起诉到法院,法官也会按照合同价格判决,不会支持卖方的加价请求。
  • 1-首先确认《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系合法有效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2-根据双方的约定,不动产的转让,原不动产权属人或所有权人负有协助买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附随义务。3-卖家过世,其生前与买家签订的合同并不会因此而归于无效或者被撤销,其法定继承人应对卖家生前签订的合同权利继承的同时,对卖家遗留的该合同法定附随义务也应当一并继承。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买家办理房产过户。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要看过具体合同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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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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