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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14年帮我表哥在银行贷款80万,当时我还是单身,所有的事情都是我表哥跟银行的人弄好,我的担保人也是我表哥找好的,我就是去银行签了个字,第二年转贷的时候我已经结婚,转贷的时候银行要求我夫妻俩一起签字,到了15年9月份左右银行打电话我说利息已经没有在归还了,要求我借款人去还利息,知道16年好像三四月份,银行起诉我们和担保人,担保人用房子抵押的,后来去执行担保人房子,担保人把银行的钱全部还清。去年十月份担保人起诉我,(在银行没起诉我和担保人之前我连担保人是谁都不知道,第一次见面就是在法院开庭的时候)这个事在需要怎么处理?谢谢

债权债务
2018-07-24 04:29:1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实际用款人是谁?G
    追问:实际用款的人是我一个表哥
  • 你的80万钱的去哪里了
  •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所以,作为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债务人后,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及其它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本案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可能已过,你虽然可以将其与借款人一并起诉,但是担保人可以用保证期间已过为抗辩,免除保证责任。
  •   根据《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规定。  一般担保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债务人只是不还钱而不是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是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是起诉,让法院裁定。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偿还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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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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