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摩托车驾驶员受伤,根健骨粉碎性骨折,还没有手术,对方没钱,摩托车付主责,我付次责,交警队下发了责任,认定书,主次之分,而对方摩托车,驾驶员家属没钱治疗,自己转院了,现在怎么办,我的车交警队什么时候放和对方,协商不成,他要我2万一次性解决问题,但是我不放心没答应,再说了我车上有50万的保险,对方藏族法律意识不到位,他说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废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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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警处理,责任的认定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果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有异议可在三日内提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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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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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