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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款都是7天短期货利息达到周利息百分之30不还利息可以么

证券投资
2018-07-13 07:38: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过高的利息部分你可以不用支付,支付正常的利息即可。
    追问:如果我没还他们高出的利息他们不给我销账继续找我要怎么办啊
  •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双方存在借款合同关系,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不能违法国家法律规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是合法的利息。3、如果您尚未还款,对于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应该予以返还,超过的部分可以拒绝返还,如果未超过24%的本金和利息无法返还,对方当然可以起诉。4、周利息30%那么年利率已经明显超过24%,超过的部分可以拒绝返还。
  • 您好!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因此,如果您能提供证据证明您曾催告还款,则法院应当责令您的朋友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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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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