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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夫不准我离开仍以夫妻关系生活,却在外与别人生了小孩,这算重婚吗?

民事相关
2018-06-13 13:45: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超过半年以上,涉嫌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明知道对方没有离婚,而与之在一起生活十八年的,肯定构成重婚罪。
    2、重婚罪不仅处罚实际重婚者,即本人已经结婚,又另与他人一起结婚的情况;也处罚明知他人重婚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况。
    3、犯重婚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针对您提出的案件,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因此,男方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法官根据事实以及证据进行判决,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对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持证据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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