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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本人驾驶一辆轻型货车皮卡在省道上正常行驶,(此路段限速80,有可能达到了90,但绝对不会超过90),前方有一条乡村支路于省道交叉,我马上快到路口的时候,在我左侧突然窜出来一辆摩托车,突然出现在我的正前方,避让不急,正好撞上,我的车子滑行出48米站住的,没有急刹车的痕迹,摩托车车主当时没有死亡,到医院50个小时以后死亡。事后了解摩托车车主没有驾驶证,请问我在这场交通事故中占多少责任。(省道的中间有隔离带,是绿化的植物,全部都有大约1.8米高,都是挨着种植的,看不见左侧道路的,类似于高速,另外路口划有斑马线,在距离路口100米处有一个十字警示牌,但是没有限速标志)

交通事故
2018-07-10 18:54: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先由交警作出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如果事故中有人受伤,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如果有财产损失,建议做财产损失评估。住院治疗终结和定损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五、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律师的分析不可以作为依据,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 你好,责任认定应当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主要依据,因为交警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需要勘查现场及周边交通状况等为主要认定交通事故的因素,各方的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有因果关系,只有综合各因素所作出的责任认定才是准确的,建议你参考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肇事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伤者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你先具体衡量一下吧,但我提醒你护理费、营养费需要有医嘱,伤残需要有鉴定。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可回复或联系。祝维权成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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