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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购买房子的定金条,内容是某人买某某地点的房子,定金2万,剩余房款在某时交清,定金条中没写明房屋价钱,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合同有漏洞吗?如果我不想买了能要回定金吗

合同纠纷
2018-06-27 04:33: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合同有漏洞。。。。。。。
  • 一般而言,定金不能反
  •   买房交了定金卖方违约的话可以查封他的房子吗,  一、买房交了定金卖方违约的话可以查封他的房子吗  1、如因开发商原因致双方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开发商将约定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等,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2、如因购房者原因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购房者放弃购买约定房屋等,购房者将损失定金;  3、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经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纳的定金;  4、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5、出现定金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认购书》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二、买房不开发票向谁投诉  房产中介收取中介费,必须开具正规发票;若遭遇拒开发票,可拨打12366或携带加盖公章的收据等凭证,到辖区税务部门投诉;一经查实,执法部门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 你好,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的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不用事先说明,只要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某种义务的,则丧失定金。根据定金的分类可以分为立约定金和违约定金,一、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常常与预约合同并存,是指在合同订立前交付,目的在于保证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当事人为订立合同已经作了必要的准备,相互间对于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了一致,但因为存在一些未定情形,合同一直未能订立,当事人又不愿意许诺成立合同,于是采用立约定金来实现当事人间的相互信任,以求最终成立合同,完成交易,如果是以这种目的订立交付定金的,因承租人最后没由签订租房合同而丧失定金。二、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行动建议:如果双方并没有就定金的目的进行字面上的认定,由于合同尚未订立,所以并不存在违约的可能性,建议承租人与房东之间相互协商,也许可以取回部分的定金。
  • 购房意向书中的定金,分不同情况,违约时有不同的处理。买卖双方已经签订正式的《认购书》或正式的《购房合同》,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约定,买房者的定金可以抵作房价款,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按照约定,适用“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规定,追究违约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比如,买房者没有按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去签约,则被视为自行终止订购,此时,“定金”就不能退还给买房者;如果因为买房者的原因,不想买这套房子了,“定金”也不能退还给买房者。但是以下一些情况下,定金就可以退还:买卖双方只是因为销售合同中的内容难以协商一致,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的,卖房者应将定金返还给买房者。如若卖房者没有取得预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房者不具备购房资格等原因,导致买卖双方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房者应将定金返还给买房者,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损失。卖房者虽然没有将认购书中所确定的房屋转售给别人,但对于认购书中的主要条款,如价格、面积、付款方式等进行修改导致买房者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应视为卖房者违约,卖房者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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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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