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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在陕西工作,然后我的父母,他们也是陕西的职工,因为单位上面一直给他们购买了养老保险,我就想了解一下这个陕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要缴纳多少年呢,缴纳之后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可以在退休的时候,成功的领取到陕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呢?

保险纠纷
2018-06-20 23: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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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保险缴费的方式是实行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就是向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缴纳,每个人会有一张社保卡,每个月可以直接向那个卡里面汇入应当缴纳的钱就可以了。还可以实行单位代扣的方式。
  •   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补办养老保险。这一新消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通知》,即日起,我市没有养老保障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可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通知》明确,2003年10月15日前具有我市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未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可补缴费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人员向户籍所在地镇(区)劳保所申请,经市人社局复审合格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通知》规定,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53590元。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补缴,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标准,最多减少不超过一万元。从2011年8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1年7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可在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当月一次性补缴53590元,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通知》指出,201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距待遇领取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从当前参保时点起往前推算,并按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补交基数。到达退休年龄时,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此次补缴政策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次性解决措施,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补办。本次补缴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
  • 领取养老保险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符合国家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已经累计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
  • 职工的养老保险缴纳分为企业和个人两个部分来分别按照不同的比例缴纳。
  •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现在是由单位统一进行缴费单位需要去办理一个社会保险证,然后单位需要支付的是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20%,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的是职工工资总额的8%。养老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一起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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