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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过户,但没有居住证,车行就叫我办一个,个体营业执照,过户到营业执照,有什么危害吗?

公司企业
2018-07-08 06:22: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车辆过户手续怎么办,  车辆过户手续怎么办:  领表申请---登记审核岗受理---机动车查验岗验车---登记审核岗审核---档案管理岗复核---牌证管理岗编号---收费、领牌、照像、保险---档案管理岗领证  (注:各地办牌程序可能略有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  具体步骤:  一、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二、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三、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四、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像后等候取证(进口车发待办凭证).  注意事项:  行驶证遗失或记录填满、车牌使用后老化或损坏时,请按下列规定办理:  1、领取《补换证申请表》,加盖注册登记时的车主印章,补证应登报报失.  2、到登记受理岗申办补换证、换牌手续,检验岗对车辆进行认定.  3、到牌证管理岗等待通知交费、照像,国产车当日取证,进口车开具《待办证》,换牌者45天后以旧换新.
  • 其中变更的事项不同,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一)、营业执照变更公司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增加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的申请书;   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三次登载企业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6.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公司更名,首先拿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1、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IC卡、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2、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等资料,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3、带上以上变更的证件,办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贷款证、各种资质证等证件的变更。   注意:一个月内必须要办理变更,不然要罚款的 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希望我的回答,能解答你对公司变更营业执照如何办理的疑问。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所有人是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已经注销的,提供当地工商局出具的注销机读档案,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名义申请办理转让手续。(不限转让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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