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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道的国道,左侧为洒水车,我走中间车道,因为洒水车水量比较大,导致我看不清路旷而且快到弯道,我踩了刹车,左侧车超车行驶,怕追尾我车而撞上了左侧护栏,没有擦到我车,我直接走了,我有没有责任?

交通事故
2018-06-22 17:44: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这个是没有责任的,因为车与车要有行车距离。
  • 超车时迎面撞到前面的车,这个责任是超车的车主负全责的
  • 追尾撞车普遍情况下都是后车全责,但这并不是绝对的。例如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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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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