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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要抚养女儿,女儿一岁半,要求女方给抚养费,我没钱给可以吗

民事相关
2019-06-19 21:03: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但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支付,希望能帮到你。
  • 你好,可以要求要小孩的抚养权的。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对尚在校读书或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夫妻共有财产支配权的归属是属于夫妻私人事务,法律无权也不应过多干涉。但看到这一点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从很大程度上讲,共有财产支配权毕竟不是法定的权利,而抚养费请求权却是法定的。所以,在法定请求权利面前,夫妻共同财产支配权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在法定义务得到履行的情况下,相对“私人”的权利才能行使。
  • 1、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2、此时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3、该协议有效,但是依据婚姻法解释三,法院审理的时候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无效。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4、法院应当驳回男方诉讼请求。
  • 你好,不明白您的诉求,你是想要小孩的抚养权还是想不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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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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