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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做了乳腺癌手术,患病后一直跟丈夫分居,因各种原因夫妻关系紧张,有一6岁孩子,一直女方照顾,最近因感情破裂,需要离婚,请问离婚财产在平均分配的前提下,女方还能提出什么要求,可以多分财产?

民事相关
2018-07-07 19:39: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中,只有转移、毁损共同财产等情况,才涉及少分或不分。您的情况,因重大疾病,可以酌定,适当照顾女方
  • 这要看你手里有什么证据了,最好当面咨询下律师吧
  • 朋友,你好! 区分夫妻财产和个人财产的一个关键点就是结婚时间,通常领取结婚证之前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结婚之后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财产。你所说的该商品房购买于该夫妻结婚前,婚后如未做产权变更的话,该房屋产权还属于该亲友所有。 至于该亲友老人出资或认为是对子女的赠与或借贷,该老人并不享有财产所有权。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回答满意,请采纳我的解答。
  • 你们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三、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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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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