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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不满两年,能不能提取公积金?

劳动纠纷
2019-09-19 18:29: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咨询社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追问:我没有房产证的,请问这样需要什么材料才能取?
  • 公积金在以下条件可以提取
    (1)要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已经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已经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已经出国、出境定居的;

    (6)个人户口迁出本市、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本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2.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手续如下

    (1)对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去管理核心办理。

    (2)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3)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4)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5)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6)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 以下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1、职工所在单位应对职工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和有关规定的,在《申请表》中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意给予提取(对符合提取条件和有关规定的,如单位不为职工审核并盖章同意提取的,职工可直接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须另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报告,陈述原因)。
    2、单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对职工提供的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职工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的,不予受理,但须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3、对经审核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对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须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 你好,详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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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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