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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律师,您好! 家中父母仅有我一个女儿,有两处房产证,两处连在一起,一边住房用,一边种菜用。 最近听说一户一宅基地,闲置两年以上会被收回,我家二十多年前就买下的宅基地了,都有房产证。这种情况会被收回吗? 国家收回是否会给予补偿? 不想被收回,盖房建超市,租房给外地打工人员等用作商业用途可以么?

合同纠纷
2018-05-16 06: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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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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