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病逝,我又再婚,我和前妻有房子一套,但很小,如果我的儿子来分遗产,让我们搬出去,那我们住哪呢?房子是我单位分给我的,房产证也是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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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以及遗产继承的问题。首先要确定该房产是不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您获得的该房产,虽然房产证上是您的名字,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您前妻去世后,您与您的儿子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但是您与您儿子仅仅是继承您配偶享有的该房产的份额。所以,您可以与您的儿子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给对方一定的折价款,让您继续使用。建议您与对方先进行沟通,如果沟通无效,您想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您二者之间的纠纷,更好的维护您的利益,您也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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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子属于您和您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您妻子的份额您和儿子一起继承,综合下来您占的份额较大,您儿子无权让您搬出去。律师可以为您制定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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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房子的所有者,您儿子无权让您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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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和儿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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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继承问题专业,非三言两语可掌握,我们可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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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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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