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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们单位上面组织聚餐后来我们单位上大部分员工都去吃了一个自助烤肉,谁知道吃了回去,大家都去医院里面躺了好几天,还有的人还有生命危险。请问一下这个数,不属于食品安全事故呢?食品安全事故认定与法律处理,又是怎样规定的呢?

民事相关
2018-05-12 18:39: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要明白,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预案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

    其中,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此外,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 这个相关的规定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 向卫生防疫部门投诉,根据相关证据追究对方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