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3月初,电子邮件向公司发出辞职信(上级主管、部门总监、部门文员同时发出),没有任何回复。多次找总监与人力,没有效果,到现在2个月了,公司还以工作未交接为由,不予提供离职证明,并且在3月就未给我缴纳社保(我自己查的最后一次是2月)。期间还因为缺少离职证明,已经面试成功的新公司无法正式入职,最后失去工作。想问下我这种能否申请劳动仲裁,成功几率大吗,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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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的。
追问: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我能申请哪些诉求,什么标准,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因为我对自己的沟通交流能力不自信,怕带着走,这是能找律师援助的吗,该死自己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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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