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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您好:我现在是一名见习期教师,去年参加了陕西省五市联考的教师招聘,考入一个县城高中,但入职未签任何合同,见习期一年,在见习期内,我现在写好辞职申请报告,得到我所在学校校长同意并签字盖章,结果到教育局提交辞职申请,教育局人事科,死活不同意,以一个“文件通知”要挟 ,相关负责人说 :她无权负责辞职一事,而且招聘一事是市级以及县相关单位作出的决定,她无权同意我办理辞职手续。 我想问您,鉴于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采取什么措施,提我的档案呢?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最后,关于这个县新入职教师时间是去年十月中旬,最终发工资,却是从十一月开始发放,十月份工资至今未发,同时,我是以招考方式入职当地县城一中,结果进来以后把我分配到县城一所初中,让我支教一年,然后再去报考时的单位,即当地一中。

合同纠纷
2018-05-10 14:10: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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