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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酒驾(其实是醉驾,但当时没有留证据,而且我的行车记录仪很清楚记录了对方),对方给我2万块钱让我不报他酒驾,让他找人顶包,走保险,我同意了(当时我受伤神志不清,害怕就同意了,医院我住了20天,护理费,误工费都是按最低赔付,我是自装水电的,没有进公司),对方也同意赔偿我该事故中所有费用,但是事故认定书签了后,对方不见面,也不赔了,只按事故认定书中保险协议中的赔,其它的都不赔了,已过3个月了。如果到交警去翻案。行车记录仪录到他本人),我收了对方2万块钱,对我有什么影响,对方会有什么处罚,以及我后面的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能否要回来

交通事故
2018-05-11 10: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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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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