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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诉离婚今天法官联系我没开庭就告诉我房孑是婚前财产你不用想,当时我们结婚没房子男方父母在我们结婚时赠送给他儿子另外加上我名字现在离婚我能不能分房子

民事相关
2018-05-10 20:30:29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在你们婚前购买且只写了男方一人的名字,那么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如果婚后房子上加了你的名字,那么属于赠与,是否有你的份额以及你的份额多少,一般会考虑你们双方婚姻存续长短等情况综合判断
  • 你好,法官直接告诉你的?还没开庭,尽快委托律师吧,尚未开庭审判,法官不应该提前如此下定论的
  • 如果赠予给你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为了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 你好!婚后加上了你的名字则有你的份额,你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 你好,可以分的,具体分的份额是结合具体事实情况判断。  
  • 有你名字,你就有份额。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 你好,可以要求分割的。 
  • 房产证有你名字,有权分的房产
  • 你有名字的,你当然有份的。
  • 已经加上名字了,有权分房子的。
  • 如果你对房子没有出资,只是婚后加名,一般情况下,你只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份额。
  • 你好,你有名字是可以主张的。
  • 既然加上你的名字,你是可以主张的
  • 只要产证有你名字,离婚时就应当分割。
  • 您好 如果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 那您这边可以主张分割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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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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