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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亲戚给人当担保人被起诉了,现在债务人到期不还款玩消失,2017年4月19日借款15万,约定半年还清,结果现在没还钱,人也躲了,2018年3月被起诉。作为担保人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5-02 04:22: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有连带还款责任,还了之后再向债务人追偿
  • 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担保
    追问:2017年4月19日写的借条,约定半年还清就是10月19日,2018年3月被起诉,不知怎么算期限?借条内容为某年某月谁借到谁多少钱,什么时候还清,没提到保证人该怎么,只是落款的地方,在借款人下方写了个保证人某某,这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该负哪些责任?
  • 债的消灭,也称债的终止,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的法律现象。债的消灭的原因主要有:  (一)清偿  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  权人履行义务。  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二)抵销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抵销依其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  (三)提存  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四)免除  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解除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的单方行为。  (五)混同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六)债务更新  债务更新,又称为债务更改,债务更替,是指当事人双方以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可见,债务并不会因服刑因消灭。
  • 关于债务人失踪怎么办的法律解决办法:(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二)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债务》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 你好,担保期限过了没呢
    追问:2017年4月19日写的借条,约定半年还清就是10月19日,2018年3月被起诉,不知怎么算期限?借条内容为某年某月谁借到谁多少钱,什么时候还清,没提到保证人该怎么,只是落款的地方,在借款人下方写了个保证人某某,这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该负哪些责任?
    解答:你好,担保期限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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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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