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在布鲁斯买了一套二手房,只在房管局办理了备案合同与网签并缴税。现在法院在不动产中心查封了房子。因为卖方的前妻拿着离婚协议说房子是她的,而房产证土地证都只有卖方的名字,且单独所有,现在男的收钱消失,我们买房很被动,法院说我们没过户用新政来压我们,请问买房人的权益怎么维护,房子会判给女方还是买方。谢谢各位律师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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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你的说法,离婚协议里面应该是将房子给了他前妻,房子如果判给他前妻了,你的购房款已经损失可以要求卖方退还并赔偿,这个时限会比较长。因为房子还在卖方名下,他卖给你属于有权处分,但是由于没有过户,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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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过户,拿不到产权。如败诉可上诉或另案起诉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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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属于善意第三人 是可以取得房屋的 联系律师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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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