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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提前终止合同,合同标明违约金一个月房租。但实际损失过大,能要求多赔偿吗? 北京租的某中介旗下自如,租期17年10月到18年10月,但是因业主想提前终止合约收回房屋,中介通知必须在一个月内搬走,按租房合约赔偿一个月房租做违约金。 但本来10月到期是北京房价淡季,现在5月6月是旺季,房租贵找房时间紧张。我觉得一个月房租违约金太少,能否要求不要违约金,要求赔付损失,搬家费和其他损失费合计两个月房租。或者要求中介继续履行合同,我不搬走。有法律支持吗?因为去年10月租房才1900,但现在找房同小区同户型同面积都2500,如果10月至少会便宜到2100。一个月房租赔偿太少了

合同纠纷
2018-05-07 20:43:5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首先,需要看合同约定;其次,你可以主张实际损失,但需要证明你的损失。
    追问:看了合同,关于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一条是: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其他和甲方主动解约有关的是: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这个应该不适用
    (四) 租赁期限内,除发生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情形外,甲方提前30个自然日通知乙方(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等方式)的,有权提前收回该房屋资产,但应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服务违约金。
    第六条约定里不包括目前的情况。

    有上面第四条的情况下,我能选择不中止合约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约吗?如果要额外赔偿合法吗?另外举证损失包括哪些呢?搬家这种有明细还好,比如我再租个房屋比现在贵,但是户型面积地理位置都改变了 没法类比吧?
    解答:合同明确约定甲方可提前30日通知你,提前收回房屋,但需支付一个月租金;中介通知你在一个月(应为30日,一般一个月即为30日)搬离,并支付你一个月租金,符合合同约定。搬家不属于因对方提前收回房屋造成你的损失,因为租赁期限届满后你依然需要搬家。如没有装修损失,建议拿一个月租金了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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