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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酒店的股东,酒店有贷款,用股权抵押的方式贷款,现在酒店还不起贷款,被起诉,贷款有有签一般担保协议,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债权债务
2018-05-21 03:23: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追问:担保有影响股东个人财产吗
  • 一、贷款还不上会产生的后果:1.贷款机构会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2.你的信用会受到影响,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如果贷款行不给你消除记录,你可能今后在所有的银行都贷不到款了,征信被列出黑名单,可能会限制你出行,不让你坐飞机和出国,以后有可能连火车票都买不到。3.如果借款时你有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实信息,贷款机构可能会告你骗贷,如果骗贷属实,你有可能会因为诈骗罪获刑。二、贷款还不上应提前安排1、如果当期或短期出现资金紧张还不上,可以主动打电话给银行,请求宽限还款期,银行有这项业务,专业叫”展期“,尽管展期也会记录不良,但以后再贷款”展期“作为不良记录,表现出是你有良好的还款意愿,不同于”恶意拖欠“行为。2、如果家庭变故或遇到困难,房贷难以廷续下去,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将房产卖掉,一部份房款作为还贷,剩余部份留着自用,这样比银行拍卖房产所得的剩余房款要多很多而且不会列入银行的黑名单,不会影响以后的贷款申请。
  • 贷款担保的几种方式是:1、房屋抵押担保这种担保方式是目前为止最为常见的一种抵押贷款形式。即个人用个人或他人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这种贷款的受理通过率较高,且额度也比较高,但是当贷款人无力还贷之后,抵押房产就会成为银行产物,银行有权利对其进行拍卖,赔偿贷款人的欠款。2、自然人担保自然人担保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自然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若是选择自然人担保的话,那么借款人是需要向银行提供个人资质较好的担保人的话,否则银行是不会认可担保符合条件的。3、质押担保如果借款人手上有债券、存单、股票等,也可用其作质押,申请质押贷款,不过贷款额度要根据质押物的实际价格来确定。4、最后,银行个人贷款担保所要求的质押物或担保人都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申请,如质押物需要有相当的市场价值,而担保人则需要有一定的信用或社会地位,只有符合条件的银行才会给予审批。
  • 你好1.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其债务的正确履行,但是担保不是必须要提供的,如果债务人财产充实,资信状况良好的话,那么债权人是有权利决定债务人是否要提供担保的。2.担保分为人保和物保,物保又分为抵押和质押,抵押是不需要交付抵押物,而质押则需要交付抵押物,债权人可以要求提供人保或物保也可以要求两种都提供,本案中房产证既不是物保也不是人保,只是一个证明而已,即便是把房产证交给你了也不能说明你就享有了对该房屋的抵押权,如果是作为物保的方式之一抵押的话,那么必须签订抵押合同,并且向房管局登记,那么你才享有这个抵押物的抵押权,而本案中看不出该房产证有任何担保的效力,说白了啥都不是。3.你作为第三人参加担保,当债务人无法清产债务时,债权人实现其债权有先后顺序,即可用先拍卖债务人的房子优先受偿,如果还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那么你作为担保人就需要按照合同具体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是本案中发生效力的担保只有你是作为保证人,那么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你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参见法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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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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